2007年8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是否还应当履行合同
    罗先生问:
    今年7月,我公司和天津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,我公司违约,我方支付违约金后,是否还必须履行合同?
    本报释疑:支付违约金仅是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惩罚,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,故支付违约金后,仍应继续履行合同。